海棠书屋 > 都市小说 > 煮酒点江山 > 卷十六汉唐王朝 1464章 同室操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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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行之前,胡忧有想过自己可能会遇上老战友的阻击。天道变化,人心不古,现在的胡忧已经站在了风头浪尖之上,有哲别、陈大力这种忠的,就一定有奸的。没有人会无条件的忠诚,背叛是人性的劣根。

  虽然之前就有考虑过这样的事,但是真正面对的时候,胡忧还是感觉到有些伤心,特别是当他看到从队伍之中走出来的人是加马,心又更沉中了几分。

  “队长,好久不见,别来无恙吧。”加马一身军服出现在胡忧的面前。青色的军服对胡忧来说很熟悉,因为这样的军报他曾经也有穿过,那是暴风雪军团的军服。青色代表着他们的驻地——青州。

  “加马,你要干什么!”陈大力怒喝道。

  不穿汉唐军服改穿暴风雪军团的军服,不叫胡忧为陛下,也没有叫少帅,而是叫队长,这说明加马已经有了二心。

  加马冷冷看了陈大力一眼,道:“陈大力,你算是那根葱,我和队长说话,还不到你来插嘴!”

  加马和朱大能一样,是最早跟胡忧的人之一。有加马的时候还没有陈大力,论资格加马远远要老过陈大力,但是论在军中的地位,加马就要差得太多。

  这么多年来,加马都是一个二线将军,他同样也打过不少的仗,但是无论是老百姓还是说书先生,都很少,甚至是几乎没有提过加马这个人。

  加马以为自己一辈子也就这样了。默默无闻无人认识。最多是死后在史书上记下一个名字——最早追随胡忧的部队之一。除此之外,怕是什么都不会留下。

  不甘心?

  是的,加马早就已经不甘心了,可是他知道胡忧的强大,要动胡忧跟本就不可能,所以就算是再怎么不甘心,加马也不敢做任何反胡忧的事。而这一次,加马看到了机会,全民都在反胡忧,凭什么要他继续跟在胡忧的屁股后面。做一个摇旗小兵?

  胡忧向陈大力打了一个眼色,独自上前几步,平视着加马。胡忧是一个重情之人,就算是明知道加马的目的。这一分钟他也没有恨加马的意思。

  人出一出生开始,就一直在争。小时候争争吃,长大了争权争利,人往高处走,水往低处流,这都是大自然的规律。

  “加马,你已经决定了吗?”胡忧的语气有些伤感。十几年的老部下,眼前就要成为敌人,在战场上兵戎相见,这绝对不是什么开心的事。

  加马冷哼道:“胡忧。你别假惺惺了。十几年来,我对你忠心耿耿,可我得到什么,你重用朱大能、重用候三、重用陈大力,可有曾经想过重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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