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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主的府门前,不是两个人相见谈心的地方,落雁把归靡带到了后院,这里除了府中进出厨房的下人之外,连经过的路人也没有,所以他们不会被打扰到。替归靡把背在肩上的竹篓卸下来,她有些不忍心地开口说:“不是让你不要再来看我吗?”
从他们住的村子里,走路到城里来一趟,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。
归靡似乎是有些发窘,他把盖在背篓上的粗布掀开,揪着白兔的耳朵把它提了出来,然后塞到落雁的手中。她呆滞了一下,待到明白过来,抿着唇瓣几乎忍不住笑出声。这个男人真的是太老实,知道进城来一定会被她抱怨,所以把这只兔子也带了过来。
这样他就有理由,不是他要来看她,而是这只兔子想要见她。
还有比这更烂的藉口吗?
落雁对这个男人都不知道是好气还是好笑。
她用指尖抚摸着兔子的皮毛,在城里住了一个多月,这只兔子又长大了许多,抱在怀里沉甸甸的。
归靡的目光专注地落在她的身上,黑眸中只有她一个人的影子。
端午节的时候,落雁替杨越多绣了一个香包,但最后却没好意思送出去。归靡大老远的来看她一趟,她打心底里不愿意他两手空空地回去。她把那只香包拿出来递给了他,虽然手工不是太精致,但日后有空闲,她一定会再给他绣一只更好看的。
归靡摊开了粗糙的掌心,盯看着小小的香包,眼中闪过动容的亮光。
落雁猛然地醒觉过来,耳根一下子烧红。
她绣了梅、兰、菊、竹数种的图案,并没有刻意,结果送到归靡手中的恰恰是花中的君子。还在村里的时候,他每天都要爬上陡峭的山坡,趁着露水还没有干透的时候,采摘一枝兰花摆放到她的窗前。
她记得在被她发现的那夜,他把她整个抱起,一直抱回了自己的家门。
他胸前的肌肉硬得像是铁板一样,像是大山一样温柔地把她包容,而他的身上是她已经熟悉了的男性气息。
她羞涩地低下头去,一颗芳心“扑嗵”、“扑嗵”地跳乱了节奏,那些情景回想起来,她的心轻易就像是被小鹿碰撞。
归靡伸手过来,抚碰上了她的脸颊。
那样粗糙结着厚茧的手指,摸过她的力度却是如此的温柔,像是流经村子外面的玉梳河的河水一样。落雁越发的羞得低下头去,他再这样用漆黑的眼眸专注地凝视,她的脸一定会因为温度太高而烧着。
“你们在这里干什么来着?”
在两个人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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