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乡村小说 > 升迁 > 第一百章 宁在一思进,莫在一思停
最新域名【海棠书屋 www.lashuw.com 】

,您觉得,他有办法破案么?”

  李东远将信将疑的看了徐君然一眼,却摇摇头道:“不管怎么样,这个案子已经结案了,你还想做什么?”

  没想到他这么固执的徐君然一阵无语,怪不得李东远会被程宏达吃的死死的,要不是后来破了一个大案子,恐怕他一辈子都要窝在这个小县城了,真是让人又是佩服他坚持原则,又让人感慨他的死板。

  不管他怎么说,反正李东远就是不让徐君然插手这个事情,用他的话来说,案子都结了,当初的那个罪犯也判了十五年,你能怎么样?

  徐君然看着李东远,半晌才沉声道:“如果,我是说如果这个案子真的是程宏达的错呢?如果他只是为了把您赶下县公安局局长的宝座,动用了非常规的手段呢?那个被判了十五年的可怜人,谁来替他说话?他被扔在家里的孤儿寡母,背上杀人犯家属罪名的妻子和孩子,谁来替他们考虑?”

  李东远不说话了,原本很是坚定的想法,此时也出现了一丝松动的意思。

  就像徐君然说的那样,如果这个案子,真的是程宏达为了扳倒自己所用的手段,那个被判刑的人,岂不是成了最冤枉的人?

  如果程宏达是一个合格的公安局长,李东远也不会被徐君然给说服,可问题是,这三年来,程宏达的所作所为,让李东远不得不怀疑他,不得不相信徐君然的话。这就好像一件事一直放在某个人心里面是一根刺,如果没人提起的话,最多有些不舒服,可能就那么过去了。但是如果有人把这个事情提起,并且详细分析的话,就会让人不得不去想,不得不去解决。

  看到李东远稍微有那么一点意动,徐君然连忙趁热打铁道:“六叔,您别忘了,还有追诉期呢。”

  李东远是搞刑侦的,随即就明白了徐君然的意思。

  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。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,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;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,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。

  华夏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法定刑的规定包括几种不同的情况: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,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,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,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。而且还存在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。根据华夏刑法规定,在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,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,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。被害人在追诉期

  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