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都市小说 > 宝鉴 > 第二百一十三章 腰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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矮了几分,混在人群里毫不起眼。

  下午两点多,还不到收市的时间,此刻的潘家园正是一天人最多的时候,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们。在一个个摊位前品读着那种厚重的历史。

  “用刀片的?真没技术含量!”

  眼睛漫不经心的从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身上扫过,秦风刚刚清楚的看到。这哥们用刀片将一个年人肋下的皮夹克划开,从里面夹出了个钱包。

  秦风装着被人挤过去的样子,和那个年轻人撞了一下,似乎是做贼心虚,那个年轻人踉跄了几步,却是一句话没说就钻到了人群里。

  在盗门之,是有各种偷窃工具的,就像是盗墓贼的洛-阳铲一般,但是应用范围最广的,无疑还是刀片。

  八十年代生产的飞鹰刀片,到了时至今日,恐怕最大的买家就是盗门人了,如果上街行窃不带这物件,那都不好意思见同行。

  在人群偷窃的小偷,叫“插手”,其徒手行窃的叫“清插”,借助剪子、刀片等行窃的,叫“浑插”。

  不过用刀片割包割衣服的“浑插”手段,却是偷窃手法最低劣的,像那些真正的老贼或者贼王,他们出门,身无长物,就是靠着一双手。

  只要被他们看上了,不管对方钱包藏的多隐秘,他们都能用两根手指头将其夹出来,还能做到让失主一无所知。

  所以在以前群众抓到小偷之后,往往最常干的事情,就是用砖头砸他们的手指,有时候要是看到一些手指残缺的人,十有**就是从事过这个行业并且学艺不精的家伙。

  俗话说大鱼吃小鱼,小鱼吃虾米,在刚才那一撞之下,秦风已经将年轻人浑身上下摸了个遍,除了那个年人的钱包之后,秦风那件夹克衫的腰间,还多了三个钱包。

  “生意还真不错啊,今儿一天偷了那么多,这些贼也不知道收敛些?”

  秦风摇了摇头,紧走几步追上了还毫无所知的失主,不动声色的将他丢失的钱包放了回去,同时拍了拍年人的肋下。

  肋骨处是人身上比较敏感的位置之一,被秦风这么一拍,那年人顿时反应了过来,低头看去的时候,面色不禁大变。

  就在那年人庆幸钱包未失的时候,秦风已然钻入到了人群里,他刚才在潘家园转悠了一大圈,一共发现了六个蟊贼。

  二十分钟过后,秦风离开了潘家园,此时在他的腰间,足足放了十八个钱包,这些钱包,都是那些小偷们早前偷的,秦风也不知道谁是失主,只能都拿了回来。

  从路边捡了个破塑料袋,秦风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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