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都市小说 > 终有一人,爱我如命 > 225、旧地重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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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堂笑我。

  这是历天珩留给我的习惯,我记得第一次跟他来这里吃东西,他说外面小店的水,都是没烧开的,洗杯子可以,不能喝。

  我把包包随手放到旁边的椅子上,“为什么带我来这里,这里鱼龙混杂,你别跟我说,你要带我来见你兄弟。”

  “混久就不觉得乱了,还很有人情味。”

  我不懂人情味是什么,我只知道,人与人之间要互相信任,是朋友的话就要互相帮忙。

  像杨晓琳,唐宝,都是我的好朋友,她们有事,我不会坐视不理。

  吃过东西,沈君堂带我在城中村转悠,路上问我李浩然的事。

  昨天的事还没说完,理应我问他才对,现在他突然问我,我什么都不知道。

  我只能说:“我就见过他一次,这两天都没见过。”

  沈君堂哦了声,“那你对他印象怎样?”

  我很好奇他为什么要问这个,“挺帅,挺开朗的,跟你差不多,可能,比你有钱。”

  沈君堂哈哈的笑了两声,勾住我的脖子,拉过去,“李浩然是个浪子,处处留情,这点我也比不上他。”

  “真的?那他还喜欢秋梅吗?”

  沈君堂放开我,点了根烟,叼在嘴角,“爱过的人怎么会那么容易忘记,如果没有爱情,他们也不会走了这么久。”

  我像是听懂了些什么,扯着他的袖子,“沈君堂,你是不是知道李浩然有什么想法?”

  “叫小堂,像昨天那样。”他捉狭的看着我。

  我吐了吐舌头,“昨天也就是一时冲动,今天我可叫不出来。”

  小堂,感觉也太幼稚了……

  沈君堂扬起下巴,“我喜欢你这样叫我,不生疏,还亲切。”

  我有求于他,也想得到些有用的信息,只能憋了一句,“小堂。”

  沈君堂呵呵的干笑,说我叫的很委屈,像是在上刑场。

  再次从牌坊出来时,遇到了几个阿飞,走在最前面那个金毛,我认得他,是几年前叫历天珩老大的混混。

  今天的他,还是一头金毛,可份量少了很多,西装笔挺,腋下还夹着一个黑色的皮包,像个暴发户。

  他的记性还算不错,一眼就认出我,立刻吐了嘴角的牙签走过来跟我打招呼。

  “嫂子,这么巧,来玩啊。”

  话落,扫了一眼沈君堂,“嫂子,你该不会把我们老大甩了吧,怎么还换了人?”

  后面两人立刻围了过来,对沈君堂虎视眈眈,一副撸袖子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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