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都市小说 > 终有一人,爱我如命 > 52、我故意 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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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钱人打发时间,来来去去无非都是这些,不是吃喝玩乐就是谈生意,不谈生意就是吃喝玩乐。

  历天珩每天的行程都差不多,我昨天跟蒋艳在餐厅打架,历天珩配给我的手机一直响,我根本就时间去听。

  我后来也没打回去,估计那些客户已经炸毛了,手机从起床到现在都没响过。

  倒是他的手机响了好几次,他接了,脸色一次比一次难看。

  我站在那,漠然的盯着自己的脚,脚上穿着的,还是他给我的那双牛皮平地鞋,鞋头那朵用皮子卷出来的菊花还挺好看的。

  “秋天,你确定今天的行程一点都没错?”他终于发话。

  我抬头,镇定的回:“是的,历总。”

  “可在我的印象中,你没提过这件事。”

  “是我消失之前约的,那时因为你行程太满,我只能安排在这周,也就是今天。”

  说谎是人类的本能,天下没有不会说谎的人,就看你说的时候,会不会说的自然,流畅。

  有些人一开口就被戳穿,不是因为不会说谎,而是面部表情太丰富。

  我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,根本不带任何表情,历天珩盯着我看了会,才说:“在哪个酒店?”

  “不是酒店,是寿司店,历总。”

  “寿司店?”

  他放在桌子上的手突然握了握,又放开。

  我一眼就捕捉到他这个小动作,立刻说:“是的,在星光六楼大和寿司店,历总要换地方吗?”

  历天珩没说话,眉头拧得很紧,我看着他,他也看着我,片刻之后,他轻声开口说:“你高兴就好,吃什么无所谓。”

  我心口一痛,咬了咬下唇,离开了办公室。

  我刚来那会,以前的助理小陈就再三吩咐我,不能把饭局安排到寿司店,鱼生店之类的地方,因为历天珩不能吃那些东西。

  只要是生的,他都不能吃,吃了就会拉肚子拉到脱水。

  他明知道自己不能吃,却没说要换地方,我只能说是他自找的。

  中午十一点,我把他送到寿司店楼下,车子停好,我在车里没下来,他上去了。

  过了一会,我看到郑莹莹,穿着一条白裙子,踩着白色的高跟鞋,拿着白色的包包,走了过来。

  开始她是想直接进去的,大概是看到历天珩的车子在外面,她又拐了回来,站在车子的旁边,使劲的往里看。

  她弯腰附身的动作,让胸前春光无限。

  身材还挺火辣的,个子高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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