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高干文 > 我在蛮荒当女王 > 全能型男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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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你也打不过亡啊!”夹笑眯眯的补充一句。

  花不乐意了,“我那是让着亡。”

  “哦?”亡斜睨一眼,“那再来试试?”

  “试试就试试,怕你啊?”

  说着话,两人再次动起手脚。

  夹一脸笑容的看着二人,眼睛却若有所思。

  亡,有什么事瞒着他们。

  他自己可能都不知道,在他撒谎的时候,他会无意识的搓手指。这个习惯完全是因为小的时候他撒谎,被他的父亲猛发现了,然后就有了这个反应。

  平时他很少撒谎,可一旦撒谎,绝对会做这个动作。

  “……哎呀,你别打头啊!”

  “已经这么笨了,打一打说不定变聪明了呢?”

  两个人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,花打不过亡,就跑来找夹。

  “夹,亡打我的头还说我笨。”

  夹柔柔的笑了,“你不笨。”

  “我当然不笨了……”

  三个人又笑又闹,直到于彤和于赤回来。

  于彤的笑容从看到大片棉花后就没收过。

  “都拿上箩筐,跟我走。”说着,她当先拿起一个箩筐。

  大伙儿知道这是又有好东西了,顿时都高兴起来,迫不及待的跟着于彤走起,只留下了修建羊圈的人。

  棉花大片生长在山谷中,和碧鲠米一样,因为常年没人打理,乱糟糟一片。

  可那个头,却是现代的两倍不止。

  只一个包,就有手掌大小。

  整整摘了三天,才彻底摘完。

  空地上兽皮收了起来,换成了棉花,堆的满满的。

  于彤把剪刀和弹棉花弓的图纸画了出来,没想到于赤只看一眼就点头说能做。

  总之第二天,剪刀和弹棉花弓都被弄了出来,然后两批人分别剪羊毛和弹棉花。

  于彤在看到弹棉花弓的时候自然想到了弓箭,不过现在想这个也没用,等忙完了闲下来的时候倒是可以试试。还有长枪,现在有竹子有骨刀,这些完全可以进化一次。

  无论是羊毛还是棉花,被整理出来后,蓬松又柔软,部落的人都爱不释手,如果不是有人盯着,都恨不得扑上去滚上一圈。

  太舒服了。

  “没想到毛羊身上那么脏的毛整理一下竟然变得这么好看。”

  “那其他动物身上的毛是不是也可以?”

  于彤听到,回答:“只要够长,够软,都可以。”

  “鹰虎兽呢?”有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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