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高干文 > 逆天狂妻:殿下放开我 > 第二百八十七章 封邑体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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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胤的封邑制度很完善,可说是自成体系。

  但无论是哪种封邑,其封邑之主的权限,都达不到嬴渊刚刚所说的程度。

  诸多封邑之中,级别最低的,就是公主恩亲们的汤沐邑。

  汤者,热水也;沐者,去首垢。

  所谓“汤沐邑”,其实就是王朝统治者们,赐给下属或宗室的供住宿、斋戒和沐浴的封邑。

  汤沐邑之主,在封邑中拥有自己的府邸,而且能够从这块儿地盘上收取税赋,来作为自己的财产,填充自己的私库。

  除此之外,汤沐邑之主再无其他特权。

  比汤沐邑级别高一些的,便是属地。

  好比陈王被称为东域王,那东域之地,其实就是陈王一脉的属地。

  属地之主可以拥有自己的私军,可以在属地中收取税赋,甚至可以在属地内,行使各级官员的任免权。

  但也就仅限于此了。

  级别最高的封邑当属封地。

  这封地嘛,顾名思义,就是朝廷把这块儿地,敕封给了某个人。

  封地之主在自己的封地之中,拥有相当大的独/立自主权。

  他们可以拥有自己的军队,可以自由收取税赋,甚至可以铸造钱币、进行自由市场买卖。

  另外,他们还可以与朝廷书不同文、车不同轨,推行自己的独特文化和律令。

  这也就是说,封地之民奉行的法律,可以和大胤古朝的官方法律不一样。

  当然啦,这种不一样,并不能违背大胤的官方宪法,只能是某些细枝末节上的差异。

  可即便如此,封地也基本上可以视作,一个独/立于大胤之外的“小朝廷”。

  他们对大胤古朝履行的义务,只有按时朝觐上贡、奏疏述职,以及在胤帝有需要的情况下,出兵拱卫帝都或者讨伐不臣。

  而除了朝觐上贡和奏疏述职之外,后面的两项义务,看上去虽然很实在,但内里却是虚到不行。

  因为无论是拱卫帝都还是讨伐不臣,只要大胤古朝没有到国运崩坏、国力衰颓的地步,那几乎是用不着封地出兵出力的。

  每每遇到这种事,封地之主不过是派出一些人来摇旗呐喊,给胤帝和皇室充场面罢了。

  而倘若大胤古朝,真的虚弱了到要依靠封地之力的地步,那估计这些封地早就自立门户,割断和大胤的联系了。

  就算是反咬一口,来一波悖德噬主的操作,也未必不可能。

  这样看来,封地与大胤古朝之间,实际只有名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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