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恐怖科幻 > 诸天败类 > 110、酒中绝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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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她的,小龙女一个,她一个,分别是代表大师姐的金铃铛,和代表小师妹的银铃铛。

  李莫愁自拥有以来,即便叛出了古墓派,也仍旧随身携带,视为贴身之物。

  此间不过一转眼,竟然就被偷走了?

  自己这是犯了什么忌讳啊,怎么这段时间这么诸事不顺,弟子丢了,五毒秘传丢了,如今金铃铛还丢了!

  那人端是无耻!

  偏偏自己还不知道他的名字!

  就你还冒充太阿剑神呢,太阿剑神要是如此卑鄙无耻,我把手中的拂尘给吃了都行!

  洪凌波看着怒气冲冲的李莫愁,这才知道原来不是自己惹了师傅啊,她眼睛一亮,似乎发现了什么。

  “师傅,师傅你看,毛驴背上有两颗珠子!”

  一边说着,就一边走走上前去,将那两颗玻璃弹珠,呈给了处于震怒之中的李莫愁。

  李莫愁拂尘一卷,便将洪凌波手中的玻璃珠子,给卷到了手中。

  端详一阵之后,表情又惊又怒,这是玲珑宝珠!

  听说这种宝珠,只有昔年的太阿剑神才持有。

  在他羽化飞升之后,世间更是只有三十六颗留存于世,那个卑鄙小人怎么会有?

  即便他祖辈积德,幸得三十六颗玲珑宝珠之二,可为何会愿意以这等宝物,还是两颗,来换自己的金铃铛呢?

  李莫愁惊疑不定,最终将手中的两颗玲珑宝珠,给揣进了怀里,径直向西方走去。

  洪凌波连忙解开小毛驴的绳索,牵着它跟了上去,“师,师傅,我们现在去哪啊?”

  “去城镇里!你肚子不饿吗?不饿的话,待会就不要吃东西了!”

  “……”

  洪凌波满脸委屈,无话可说。

  ……

  铃铃铃

  铃铃铃

  叶太把玩着手中的金铃铛,走入了这处大型城镇,想要找一家客栈暂住。

  没错,金铃铛自然是他取走的。

  不过用两颗玻璃珠换,李莫愁也不亏不是?

  倒不是叶太见猎心喜,而是他方才一见到这个金铃铛,心中就微微悸动了一下,便知道这个金铃铛,也算得上“掠夺物”的一种。

  于是便随手取了下来,经过一番观察,他发现这个不知名材质的金铃铛,竟然比玄铁还要坚韧。

  而且还要把这种坚韧的材质,塑造成如此精致的铃铛,在这个武侠世界,确实也算一种难得的宝物了。

  聊胜于无吧。

  于是叶太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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