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历史网游 > 贞观俗人 > 第1221章 葛从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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奴隶、牲畜、农具这些的,若是你觉得他们派来的奴隶等干的好了,你想直接买下来继续交他们耕种也是可以的。”
  “我那一百亩地,现在就是交到他们手里,定的铁板租,亩收六斗。如果遇旱涝大灾,则视情况相应减租。”
  亩收六斗的铁板租,这就是定额租,此时中原地区的田租,一般是以分成租为主的,约定地主与佃户几几开,比如说七三或六四或五五等,反正地里收成多少,地主就要按约定收几成租子。
  甚至不管主粮还是杂粮都是要分成的,哪怕你冬天种点萝卜,也要分成。
  就算种的水稻或麦子,除了分粮,麦秸稻草也要分成交租。除此外,若用地主家的牛,还得另交牛租,有时用地主家修的水渠水车等,也得额外交租。
  甚至佃户每年还得额外承担一些免费的劳动,比如给地主家免费再种点地,或是帮地主家修屋等等的事情。
  这种分成租是相当普遍的,对佃户的剥削也较重,尤其是早期分成比例相当大,百姓有时一年到头连温饱都解决不了,遇灾荒就得向地主借债,最后搞不好就把人都变成地主的奴隶了。
  连地里种什么,都得由地主说了算的。
  贞观以来,这种情况缓解,朝廷制订了佃租法,设置了分成租或定额租的底线,如今普通分成租是五五,朝廷定的底线是不超过四六。而定额租,也规定了按田地肥瘦分成几等,各等对应的租额不得超过多少,一般也是以四六为底限。
  老葛的那一百亩地,就在黑沙平原上,属于土人们耕种的熟地,以这边一年起码两熟的天时,以及这肥沃的土地和良好的水利条件,一季都能收一石六到两石的,两季起码也是三石以上。
  可老葛交给那些人,亩仅收六斗租,这租率都跟中原北方地区的一些官田租子相当了,可中原北方的那些地,往往一年只能种一季主粮,要么轮耕间作,要么就得种一季杂粮,一年亩产不超过两石。
  “签的也是年租,等明年我应当能自己种了。”
  老葛说今年也顾不过来,所以交给他们种,能收六斗是六斗,一百亩也有六十石呢。而都督府对于这些新地,是免一年税的。熟地第二年交半租,第三年交七成,第四年才全税。
  新开垦的生地,则前三年免税,后两年减免,第六年起才全税。
  因此对老葛来说,地荒在那里,一粒粮也得不到,今年种了,还免的摞荒影响明年的耕种。
  至于明年,他打算买点奴隶。
  “我家两小子年纪也都差不多了,打算等春耕过后,就打发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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