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历史网游 > 大昏君 > 第1474章食人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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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番部落中,纹身是勇士的象征,越是勇猛的勇士身上的纹身越多,这次是生番部落第一次做雇佣兵,五十人是所有部落之中精选出来最为勇猛之辈。

  跟在通努斯身边的几人,更是勇士中的勇士,全身皮肤都没有什么空余的地方了。

  要光是纹身,也没什么,可这些都是久经战阵的勇士,杀人无数的同时,自己身上也落下了不少刀伤,纹身可以骗人,刀疤可骗不来人。

  没经历过一次次血战的人,不可能留下这么多伤疤。

  “他,他,他们腰上是什么东西?”一个打手哆哆嗦嗦的问道。

  大周西南生番很多习俗在常人看来都是异常恐怖的,其中最让人惊骇的,就是他们收割人头的癖好。

  战阵上,生番勇士喜欢割下敌人的头颅记下自己的战功,在砍下悍勇敌人头颅后,生番勇士更喜欢将对方人头经过风干加工后当做自己的佩饰。

  彰显自己勇武的同时,他们也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对强大敌人的尊重。

  这些西南首屈一指的生番武士腰里自然不缺人头,其中两人腰里更是挂着三三四个人头。

  程军义手下的打手们平时也就欺负欺负老百姓,就算有几个杀过人的,也只是敲闷棍背后捅刀子,尸体直接丢到海里,没一个人敢割人头,更没人想过人头还能当玉佩挂在腰里。

  通努斯再次用生番语呼喊两句后,几个生番勇士就和他一起跳起了动作古怪的舞蹈。

  围观人群看不懂他们舞蹈的寓意,可随着他们舞动身体,传来了一阵骨头的碰撞声,让所有人都开始注意到生番们脖子上的项链。

  围观的张屠户眯着眼睛看了好一阵,疑惑的说道:“他们脖子上的是什么骨头?我咋没见过?”

  “你要是见过可就有鬼了,那是人手的指骨,去年我受雇迁坟的时候见过。”

  说话的家伙贼眉鼠眼,附近的人都知道他背地里没少干刨坟掘墓的勾当,只是他刨的都是真腊人的坟,大家都觉得解气,没人告发。

  如今“业内人士”发话了,所有人都相信,那就是人骨串成的项链。

  每个人脖子上挂满了指骨,他们到底杀过多少人?

  指骨上面一点肉都没有,所有人都脑补出生番吃人的画面,把他们定义成一群食人魔。

  打手们以前见鬼最厉害的人物也就是个杀了十几人的江洋大盗,现在一下子蹦出来好几个杀人如麻的食人魔,所有人都觉得双腿发软,站都站不住。

  “勇士们!血祭的时候到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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