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都市小说 > 首席的掌心至爱 > 第1048章 以后他得对她更好一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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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怕被催婚。

  温母白了他一眼,“小笙现在都有对象了,你身为哥哥却还是老光棍一条,你也好意思。”

  温戚君,“……我是光棍我光荣。”

  温母听了想打人。

  安小兔怕翊笙一个人做十几个人的饭菜,会忙不过来,就趁着温母帮抱小歌儿,交代了母亲一声,然后溜进厨房去帮翊笙做饭。

  翊笙也没有拒绝,大概是因为温家一大家子突然到访,他母亲没来得及把食材清洗干净,他就让安小兔负责洗食材行了。

  “翊笙,你的手表跟聿城是同款哦。”安小兔闲聊道。

  “是吗?平笙买的。”翊笙说到这个,眉眼都染上了一层笑意。

  闻言,安小兔转过头看了他一眼,“我说呢,你平时做实验,觉得戴这些贵重的饰品是累赘,就向来不爱戴,原来是平笙买的啊;还有,平笙对你挺大方的。”

  翊笙沉默了一下,问,“这手表多少钱?”

  “也没有多少,我之前给聿城买时,就三百七十多万而已。”安小兔故作不在意说道。

  翊笙听完后,沉默了。

  三百多万,还而已?

  她给他解释说逛街时,看中就买了,因为她给自己买礼物,他挺开心的,于是就没有问价格。

  他一言不发地将手里的食材放了下来,把手洗干净,擦干水,再小心翼翼地把手表解了下来,拿了几张抽纸包裹住,然后放进口袋里,才继续切菜。

  安小兔在一旁看着他视如珍宝般,对待温平笙给买的手表的行为,就觉得简直不要太可爱。

  “安安,上回逸舟跑去跟我说要交伙食费,然后我就随口说一个月三十万,最后他还帮平笙给了,然后我把褥来的羊毛,给了平笙,说是给她的零花钱……你觉得我小气吗?”翊笙淡声问道。

  他给她的钱,都还不是他自己的。

  结果平笙就掏心掏肺给他买了一块这么贵的手表。

  安小兔,“这无关小不小气,而是与你的性格有关;你以前对什么人或事都不太在乎,跟平笙在一起后,是改变了不少,不过有些小事还是没有去在意;当年我跟聿城是先结婚,后谈恋爱的,现在的你就跟他那时候差不多,不过他那时对我很用心,经常能在他手机上看到网页的搜索记录,如何跟恋人相处、或者宠恋人之类的,然后给我一个小惊喜。”

  说到这个,安小兔心里就觉得甜甜的。

  翊笙在某些方面跟聿城很像,但翊笙的性格跟聿城不像,也就导致他和平笙之间的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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