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乡村小说 > 强秦 > 第一百七十二章 神兵天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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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今天是特别的日子,一直感觉象盟主什么的大神的书才会有,现在好感动,强秦也有了第一个盟主see_an,感谢你!谢谢!)

  伸手可摘星辰。

  俯手可捞日月。

  生机勃勃的七千秦国少年,在雒阳城外滞留了二日后,心中的不满和怒火累积到了顶点,这二日的不顺利,也让少年士卒们感受到了战争,并不是简单的一加一的游戏,更不是骑着竹马拿着木杆相互追逐的打闹。

  项庄不会想到,他的一反常态,激怒的并不是韩信,而是他麾下的一众少年郎。

  “要打就打,当缩头乌龟算什么本事?”

  “不是说楚军善战吗?怎么躲在城里不出来了,是害怕了吧?”少年们在私底下窃窃私语,对于年轻的他们来说,信仰和荣耀高于一切,他们不怕死,无惧死,他们有的是一腔热血。

  秦与楚。

  几百年的对手,有着太多的故事可以讲述。

  战场呼东西,健马突南北。然后有朝一日,经过咸阳街头,接受百姓的欢呼,让一众花枝招展的年轻小娘瞪着好看的眼眸,心中突突乱跳,每一个少年的心中,都希望有一天能够成为故事的主角。

  韩信一声令下。

  七千秦军少年个个群情振奋,出关第一战,绝对不能打哑了。李侯在那么艰难的情况下,都能带着一众将士杀出一条血路,我们是老秦人的子孙,当然不会输给自己的先辈。长久以来,都把李原视为偶像的关中少年们心中象憋了一团火一般,现在,上头终于有了主意。不管前面是刀山还是火海。他们也是无惧生死。要闯一回。

  锐锋营。

  此次夜袭先登任务,韩信把它交给了自己麾下最信任、能力也最出众的一营将士,锐锋的意思,就是无坚不催。无往不利。

  临出发前,甘六郎再一次仔细的察看了身上的装备:紧身的甲衣,里面穿着老羊皮的袄子,一把青铜制式长剑。还有代表着屯将身份的徽标。

  屯将,比军侯要差了一级,比队率又要高了一级,甘六郎统御的士兵也由原先的三十多个,变为了三百多个。

  人数上的变化,也带来了甘六郎心理上的成熟。如今的他,只差一步,就能达到自己父亲曾经达到的高度。

  黑暗之中,甘六郎的眸子如夜色中猎食的豹子一样,闪动着对胜利的渴望和对荣耀的向往。

  “将军有令:我部为先登锐士。都听清楚了没有,出发!”甘六郎声音低沉。略略的带着些许的嘶哑。

  一众少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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