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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妙,就要夺路而逃,不过这自然是痴心妄想。
林轩养了那么久的玉罗蜂,虽然一直没有能够催熟,但对于各种灵虫的脾气,岂能不多少知道一些。
袖袍一拂,一片青芒飞掠而出,就将三只蚁后裹住。
形成了一个硕大的光球。
三只蚁后在里面左冲右突,从哪里能够冲入束缚。
而林轩的另一只手,在腰间一拍,已有不少合用的材料被他取了出来。
林轩的阵法造诣,虽不能说是宗师级,但也颇为的了不起,很快,一个小巧精致的认主法则,就已然成型。
林轩右手抬起,一道青芒飞出袖口,在手腕一绕,顿时,殷红的鲜血,滴滴答答的洒落下来,爆成一团血雾,林轩又张开嘴,喷出一道本命真元,与血雾混合,一同融入到法阵之中。
其实,普通的灵虫认主,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。
不过林轩对血火蚁很是看中,如此做,也是以防万一,以后这血火蚁就算再发生什么变异,也不可能脱离自己的掌控。
小心无大错,聪明人考虑事情,也要尽量稳妥长远。
随后林轩一道法诀打出,指挥着那包裹着蚁后的光球落到阵法之中。
“起!”
灵光喷薄,认主的阵法开始运转了。
……整个过程并不繁复,只用了小半盏茶的功夫。
随后林轩将法阵撤除,包裹着蚁后的光晕也随之散去,不过这蛮荒奇虫却不再跑了,牠们已然认主,与林轩建立了心神联系。
“呼!”
林轩松了口气,整个过程顺利以极。
随后他又伸出手来,在腰间一拍,嗡鸣声大起,一朵紫红色的虫云出现在了视线里。
嗡鸣声不绝于耳朵,整个练功房几乎被填满了。
玉罗蜂!
这是远比血火蚁更高阶的蛮荒奇虫。
而且这眼前的,仅仅是须臾袋中的一小部分罢了。
自从在七星岛云海得到此物,林轩也饲养数百年了,前后共繁衍了数万之多。
可惜一直无法催熟,否则通羽真人曾说,此虫掌握着时间法则,被牠蜇中会中时间之毒。
刹那间寿元流逝。
有此虫相助,纵横灵界不敢说,但许多大能修士,恐怕也要望风而逃,这一点绝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。
了解了这一点之后,林轩倒也心平气和,越高阶的奇虫,越难于催熟,这也是自然法则。
先收着,以后肯定会发生大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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