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历史网游 > 重启大明 > 第二章 远航(十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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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大嫂以前在容城,我很敬重的。”在去四海大都督府的路上,入府城城门时,丁一冲着文胖子,低声说了这么一句,然后似乎觉得不好,又加了一句,“现时我仍很敬重。”因为当年在容城他是觉得这长得象范冰冰的大嫂蛮有文墨,做生意也很强悍,但怎么几年不见,似乎就感觉整个层次,就成邻里大妈了啊?事实上不是大嫂变了,是丁一成长了。

  他不再只是那个兵王,他已是名满天下的丁容城;他的对手也不再是容城里的秀才彭樟或是风三少爷了,最低也是布政使,正常是诸部院的朝廷大佬;他所战败是,是草原上的大汗脱脱不花,太师也先;他要赢的,不再是某个杀手,而是征平列国;他赌的,是国运。

  大嫂依旧是大嫂,丁一不再是原来的丁一。

  文胖子很明智地没有接话,因为他守着本份,这不是他该接的话茬。

  提刑按察司的人拿着总督四海大都督府的忠国公书僮?这事不是一般的荒唐,文胖子不用抽鼻子,都能闻出满满的恶意。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,纵观上下五千年今古中外,现代就不提了,单单在封建王朝来讲,那始终都是一个乌托邦式的梦想罢了,除非是权贵塌台了、君王亡国了,失去了控制力,要不然的话,怎么可能有这样的事?

  别说丁某人还担着总督四海大都督府、安西大都督府的实职;也不要说永镇两广的铁券丹书;也不要理会忠国公的封爵……这些都当没有吧,就一条。致仕的左都御史,做到总宪退休的官员,这点体面都没有?书僮闹事要被提刑按察司拿下。再派个人来禀报?

  正常按着官场的逻辑,就算被拿下来,只要不是重罪,不是提杀人,而是指谋逆之类的,大都也会把人送回,请忠国公好好管教。地方再看看把这事怎么压下去,了不起给点赔偿好处给苦主,一般这么大人物。小民也咬牙忍了。

  这大明年间,就算不以言获罪的,那是士大夫阶层的事,民告官能有好事?明太祖年间。朱元璋算是知百姓苦的。也就那么几桩吧,“行政诉讼制度是现代民主和宪政的产物”这基本是一个常识。抛开戏剧上那些不着边际的,有史可查那几桩,基本就是朱元璋这种穷苦人出身的天子、或是类似于海瑞这种强硬到极端的海笔架。所以华夏小民有自己的生存智慧,正常听着致仕的左都御史家人,一般也就血和泪吞下去,不闹了,因为除非造反。要不是不可能搞得赢啊,官官相护这玩意。不是说笑的啊。

  这下倒好,没出人命案子,只是打人,抢民女也没抢成,索要财物估计也是未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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