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修真小说 > 丹鼎艳修录 > 第九十七章 末日之吻(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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紫烟叹息,她深知自己是被洛东杰给绑上了战车,绑为洛东杰复仇的战车,但是无奈,她却只有战。《辣+文+网手#机*阅#读mlawenw》

  凌紫烟举高双手,手指做出一个手势,向前,并且抹掉。

  这便是死。

  冥色被培育了十年,还从来没有一次出手,却让见识过的人活下去的经历。这无论对于冥色还是帝国来说,都是规矩。

  见过,就一定要死。

  人们都很了解,龙云也很了解。其实龙云是知道冥色存在的,因为龙云曾经有一个朋友,名叫司徒海。

  这个朋友被誉为宇宙第一游侠剑客,在极年轻的时候,便已经被认定为大剑师,甚至有超越剑圣成为宇宙第一剑的名望。

  但龙云的这个朋友却放弃了所有的荣誉,他反而潇洒的周游各大星系,阻止反抗力量与帝国作对,到最后竟然只两个人就抵御住了帝国无可匹敌的第一大舰队。

  司徒海曾经对龙云说过,在这个宇宙里面,没有哪个人的剑是可怕的。因为剑是利器也是明器,当你能看见剑锋,当你能够发觉对方的杀招时,那并不可怕,纵然你要死于对方的剑下,也无非是死而已,并没有恐惧。

  但冥色却不同。甚至于,连那个宇宙第一游侠剑客的司徒海,那个可以一剑刺穿飞船的大剑师眼神中都流露出畏惧。

  冥色是完全不同的一种力量,它是黑暗的,黑暗到把所有黑夜的颜色加起来,都不足它的万分之一。它是强大的,强大到帝国皇帝宁可放弃所有的舰队,也绝不愿意放弃冥色暗杀团。它是可怕的,它的可怕并不在于它的剑,而是在于它能够制造幻觉,它可以看穿每个人的心思,然后制造出每个人最恐惧,最不堪忍受的幻觉来击垮。

  那是一种根本就不敢回顾的感觉。当那种心碎痛楚一次次的在面前重演时,任何人都不会再有战斗力。

  所以司徒海一再的告诫龙云,帝国的任何一个剑手都可以得罪,但千万不要遇上冥色,因为那会让他生不如死。

  龙云牢牢记得这句话,甚至在司徒海带走龙云的妻子后,他依旧还记得这句话。

  可是现在,龙云却不得不面对了,当他看见凌紫烟做出那个手势后,便知道自己的宿命原该如此。

  洛东杰却很友善的给他们一次机会:“告诉我,杨浩在哪里,我可以放过你们中的一个人。”

  一个人,但要出卖杨浩。

  龙云露出了讥笑,他甚至都不用问其他人。龙云缓慢而有力的抽出自己那把阔剑,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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